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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2 11:24 sinta
藍可兒裸沉缸底 離奇命案仍是謎

[youtube]M11pU2q-noo[/youtube]

加拿大華裔女生藍可兒(Elisa Lam)在美國洛杉磯塞西爾酒店(Cecil Hotel)離奇死亡案,至今仍然疑點重重。有消息指,藏屍酒店天台水缸的她,是頭下腳上倒豎葱式吸在水缸底部,而且全身赤裸、四肢扭曲。洛杉磯當局昨日為屍體進行毒理化驗,最快六周內完成。

[img]http://static.apple.nextmedia.com/images/apple-photos/apple/20130222/small/22wd5pt.jpg[/img]
■有指藍可兒全身赤裸,頭下腳上吸在酒店水缸底。路透社


不排除是「非常奇怪意外」
洛杉磯警方昨(周四)表示,經胎記檢驗,證實在酒店水缸發現的女屍,是失蹤近三周的藍可兒。警方強調,藍可兒應沒精神問題,加上陳屍地點「非常可疑」,因此正朝兇殺案方案調查,但同時不排除案件是「非常非常奇怪的意外」。
警方指,通往酒店天台的兩道大門,一道有安全門鎖、一道有警告系統,酒店職員以外的人若強行闖進應會被發現,因此推斷疑兇可能跟酒店職員有關;至於她那水缸,雖然上蓋有鎖,但很容易打開。
藍可兒伏屍的水缸,直徑約4呎、深8呎,內有3/4滿的水。消防局發言人摩爾透露,屍體沉水一段時間應會浮面,但藍可兒的屍體沉在水缸底部,相信是水缸底部排水形成吸力,吸着屍體在底部,所以不能以此斷定屍體沉水多久。當局昨為屍體進行毒理化驗,以確定死因,最快六周內完成。
對於有目擊者透露,藍可兒被發現時全身赤裸,「頭下腳上」倒豎葱式在缸底,而且四肢扭曲,摩爾拒絕證實。警方對她的衣物是完整、是否曾被侵犯等,都守口如瓶。

中國內地法醫秦明撰文分析,提出案情五大可能:藍可兒死後被拋入水缸;因精神病或受藥物影響自殺或發生意外;她被灌藥物昏倒,被丟入水缸中;被人強押到水缸,然後拋入水中;兇手持武器威逼她跳入水缸。
他指出「世上沒有完美犯罪」,若有人拋屍入水缸企圖裝成她意外溺斃,理論上不可能,因為驗屍時可分辨出來。他又斷言,若驗屍證實藍可兒是死後才被人拋落水,熟人犯案的可能性較大。由於她獨個兒來自加拿大,在洛杉磯接觸面不廣,較易破案。
21歲的藍可兒上月26日獨個兒抵達洛杉磯,入住塞西爾酒店,之後每日都跟家人電聯,直至上月31日失蹤,未有按計劃在翌日退房,行李都在房內。警方上周發佈酒店最後拍到她的保安錄影片段,見她走進升降機內行為詭異。
英國《每日郵報》/加拿大《多倫多星報》/台灣ETtoday新聞雲

藍可兒命案疑點
•為甚麼藍可兒在酒店升降機內行為詭異、肢體異常扭曲?
•藍可兒似在躲避某人,閉路電視卻影不到有人在升降機外,
 走廊沒閉路電視嗎?
•通往天台的樓梯大門上了鎖又安裝了警鐘,藍可兒為甚麼能
 夠通過?是有酒店職員帶她上天台嗎?
•藍可兒失蹤當晚,有住客聽到吵鬧聲和發現地板滲水,為甚
 麼酒店職員沒聽到吵鬧聲,只解釋是水管有「異物堵塞」?  


來源:[url]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30222/18173042[/url]

2013-2-23 21:47 Samuel0623
好想知道真相

2013-2-24 04:49 jeefe
酒店天台的兩道大門,一道有安全門鎖、一道有警告系統,還要全身赤裸倒豎葱式,點想都無可能會係意外呢!!

2013-2-24 09:46 tommyyujones
詳細推理內容(不喜勿看)

好久沒post文了,經過這幾天的研究,以下是我的推論,請大家參考(不喜勿看)!純屬推測,若與事實相符,純屬巧合
電梯命案推理

1. 電梯外按鈕在左邊,有兩個可能性,一為從電梯右側走到左側按鈕;二為直接從電梯左側走入。若為第一種情況,那代表當事人結束後往電梯左側離開(逃生樓梯方向),應該是前往逃生樓梯方向走;第二種情況的機率並不高,理由在電梯左邊房間數僅有幾間房間,左側房間的房客涉案程度將變得非常高。相信警方應該對於左側房客資訊已經有所掌握,本案也不會拖到現在尚未有任何進展。所以我們推理當事人是從電梯右側方向走來並走到左側電梯按鈕,接著可以發現當事人是等電梯門打開約八成後,才出現在監視器中,而且進入電梯後轉身按鈕的動作有稍大了些,故可以非常明確肯定當事人當時並沒有感到害怕或恐懼或感受到任何有威脅的情況。
2. 接下來就是片中第一個問題:為何當事人要按10,7,4,B和最後的hold鍵呢?網路上多種猜測如喝醉、習慣動作、惡作劇或逃走等等。以當時淩晨一點的時間與肢體動作來看,便可以把習慣動作與逃走的因素刪除掉,依據之後的動作與時間的因素,我大膽推理當事人有可能有點微醺而且想要惡作劇一下。至於有人說是當事人錯按hold鍵,但我認為當一個人在沒戴眼鏡的情況下,既然都彎腰去按扭了,人的反射動作必定會去調整到自己可以看得到的距離與視角,然後再按扭下去。既然如此,便可推論當事人並沒有錯按。
<若真是按錯hold鍵,那躲起來的動作就是聽到電梯的聲音而有的行為,但此情況幾率實在太低,兇手若已起了犯罪的動機,怎可能會讓她進入電梯再期待她按錯鍵,而且真要躲起來,直接按關門鍵便可>
3. 至於在微醺的狀態下惡作劇且按了怎麼多鍵,可以合理推論當事人並不急著下樓,只想讓電梯停留久一些罷了!而且在14樓的狀況下又按了14樓的按鈕,表示當事人真的是在惡作劇的和某人(在此簡稱A)玩遊戲
4. 那為何等了幾秒後,伸出腳彎腰望向右側,後再往電梯內右側躲藏呢?很簡單的分析是當事人是從電梯右側進入,但沒有見到A,發現A並沒有跟來,卻「自己認為」隱約聽到了A的聲音逼近所引起的反射動作。
5. 接下來畫面出現轉折,當事人第二次探出頭後,居然頭的方向從右側慢慢移向左側,且此時居然用腳踏了下地板似乎想用聲音來試探所看到的事物?電梯外左側是逃生樓梯口,所以可以斷定有東西或動物或人或聲音是從逃生樓梯口方向出現,當事人卻不清楚是什麼東西?但從當事人有點俏皮的跺腳動作,至少我們所說當時當事人感覺左側出現的事物並不可怕,所以當事人先用腳來試探。(這也可能是因為沒帶眼鏡,所以可能也看不清楚)
6. 接下來踏入電梯再踏出電梯再停靠在電梯左側處,再舉起雙手放在頭上又代表什麼意義呢?此情況按照之前推理後,可推斷當事人期待A出現的同時,發現左側的事物,接著站在兩個電梯中間停留,按照平面圖對面牆壁剛好就是鏡子,所以有網友猜測她是照鏡子;但我認為並非如此,因為一個人按電梯按鈕需蹲下近看的人,我想應不致於特別的照鏡子整理頭髮。從舉起手並摸頭的動作,當事人舉起手時,是先向外舉高,再將手拉回至頭髮,這動作有些許誇張。有二個可能:一為當事人應是喝酒後動作已經不聽使喚,所以這個動作只能視為當事人酒醉後的習慣動作。二為推測這種動作表現大概會出現在B出現後遏止當事人,並要求她舉起手後,再馬上要當事人把手放在腦後。(有點像是想要惡作劇,卻被老師發現的情形)
7. 根據上段推測,若為第一種情況為酒醉後的習慣動作,那接下來的誇張的肢體動作便是和將由右側的A進行對話,但與A對話後,為何最後卻走往相反位置,這似乎又是值得探討之處。所以推論第二種情況比較可能,即是當事人用腳發出聲響,已讓B不得不出現,經過B要求後,當事人便再踏出電梯再往左側站立,再舉起手,並放在腦後。
8. 接著就是當事人又踏入電梯按樓層按鈕,這是值得再去研究的。我揣測應該是B像老師一樣教訓學生,並要求當事人進入把電梯關上,不要玩電梯,這樣便可以合理解釋三個現象,一為當時人轉身後,雙手是進了電梯後放下,並扶著電梯兩側;二為當事人無緣無故在電梯亂按一通而且呆了一段時間;三是走出來後,又自動站回原來位置
9. 但此時當事人是聰明的,就是她又按了一次HOLD鍵,就是希望可以再讓電梯開久一些。這樣就可以解釋當事人接下來的誇張動作 – B質問她有關電梯為何沒關上,當事人嘗試要解釋為何電梯沒有關上的原因,所以手便在電梯門中間晃動。至少有握手指與半蹲的姿勢,這個只能揣測當事人可能是再解釋什麼原因,但又經B打斷,所以手突然又放下來。
10. 這裡必須同時解釋為何當事人做誇張肢體動作時會面向右邊,可能原因是當事人不敢面對B,或者是A同時也出現了,所以往右邊做肢體動作。但由於當事人已經遇到B且被B命令使喚,若此時感覺到有生命危險,當事人應該會嘗試做出一些逃命動作或掙紮動作才是,但最後離去似乎是沒有經過掙紮後被強制帶離地從左側離開這裡。這裡出現了矛盾的情況。一為若A出現,我不相信當事人會這麼簡單的往左側離去,因為至少要花多一點時間與A對話才是。二為A沒出現,B卻要槍指著當事人,已有生命危險的情況下,當事人應該會再嘗試多種方式停留在原地或不願離開的肢體動作。
11. 至於大家直接關心的A又是如何呢?無法推測A的形態,但可以知道的是應該確實是有這麼一個人,會不會共犯呢?我們可以推理是共犯的可能性並不高。若A與B是共犯,當事人不見,A應該是最快知道的,相信警方應該已經掌握A的訊息,只是A實在不知道發生何事了,且沒有公佈調查情況罷了。若A與B是共犯,,這裡有個最大的疑問,為何A可以讓當事人到電梯並走到電梯做這些動作,然後又電梯碰巧遇到B,B就把當事人殺了,而且還把被害者放入了有監視器的環境中,這種安排也似乎太多此一舉了。
12. 根據第10點矛盾情形,以上兩種模擬狀況(因當事人認識A,應該會一直與A對話;沒有掙紮或任何逃命動作)都沒有發生,便可以以此來勾勒出兇手的形態如何?
以下為兇手B最有可能的形態:
1. B的衣著一眼即可辨識出是穿著像是執法人員或保安人員或飯店工作巡邏人員,趁機想在樓梯間或客房裡做些什麼事情但卻被發現,所以B可以不用拿任何威脅工具?(槍和刀)來命令當事人做事 >>>機率很高,但相信警方便可在很短時間破案
2. B為長住房客且為較為年長之長輩,因當事人用腳出聲後,出面來遏止並教訓當事人行為 >>> 但這點無法解釋當事人為什麼要跟隨B離開?!所以這個機率也不高。
3. B非常瞭解大樓結構,所以可能是經常出入飯店進行毒品交易或其他犯罪交易的人。通常這些人應該也知道酒店結構並知道如何上頂樓與靠梯子把當事人至於水槽中 >>> 機率較高,但若當事人不認為他是飯店人員,應該也不致於跟著離開
13. 另因為時間為淩晨,所以B可能認為當事人已經發現他正在進行偷竊或犯罪情況,所以必須假裝用遏止的方式來掩蓋自己的行為。接下來如何找到B呢?除非有執法人員涉案,不然我相信可以從幾個點可以輕易找出,
1. B若是執勤人員或保安人員,那只要調查當時保安、執勤人員或具有權威的管理人員就可以輕易找到B。若真如此,透過幾種方式可找出兇手
a. 找出這段時間乘坐電梯往上的房客或飯店人員或保安人員
b. 若之後時間,飯店人員或保安人員若沒出現在電梯中向下方向,便可推測B是犯案後走樓梯下去
c. 若有乘坐電梯向下,那只要計算每個人出電梯與進電梯的時間,應該就可以確實掌握誰的嫌疑最大了!
d. B可能把當事人帶到15樓儲藏室或私密的閣樓囚禁後再擇日殺害。
2. 推測B應不是房客也並非外面的人不瞭解大樓結構之人,若是飯店以外的人,那至少B絕對不是住在14樓,而是他可能是正要去偷竊或潛入其他客房或做其他事情交易。但若為外人,被當事人發現後,又毫不費力地把當事人帶走,這樣的情況當事人應該會有抗拒才是。所以若有飯店以外之人,那飯店內員工應該也涉案。因為我認為B看來很明顯就是員工或保全,才會可以命令當事人。
3. 但B絕不是傻瓜直接做電梯至14樓,留下證據。也不會直接從1樓走到14樓,所以又可以斷定此員工或保全應該住在14樓,這樣若警察看電梯監視器時才可以有合理進電梯上樓的理由。
14. 根據以上過程的推論,相信很清楚知道兇手的範圍了!警方應該很快就可以早到兇手,但如果按照之前大眾對於警方搜查不利有所質疑。若當時B不是保全人員,而B是警方執法人員的話,那相信對於破案可能就需要花上一段時間了!
(關於B可能為保全或值勤人員的揣測,可從另一細節得知,試問你在飯店樓層上手上有槍時被一位穿拖鞋的女子看見,又不是槍戰,且她沒有即刻的威脅,為何會命令她雙手頭放後面嗎?原因就在於這個人應該受過訓練,習慣命令他人時要求對方做此動作,之後便命令當事人跟隨她進入樓梯間至15樓)

2013-2-25 16:33 lance7386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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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大的分享喔=))  找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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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6 10:28 cclia
所以結論是他當時決對不是自己一個人就是了
照理走廊不是也都會有監視器   怪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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